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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西市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01-17

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鸡西市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鸡西市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业经2019年4月24日市政府15届3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16日


鸡西市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推进我市垃圾分类工作,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黑政办规〔2017〕5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实现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为目标,开展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探索建立可复制、可推广符合我市实际的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模式,建立完善的分类投放、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运行体系,为创建文明城市奠定坚实基础。


二、分类方式

根据垃圾产生的种类和特点,按照居住、单位和公共3类区域,实施不同的垃圾分类方式。

(一)居住区域,包括居住小区等生活住宅区域,一般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3类。

(二)单位区域,包括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等。有集中供餐的场所一般分为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4类;无集中供餐的场所一般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3类。


三、试点范围

根据垃圾分类工作实际情况,在以下单位开展垃圾分类(试点)工作。

(一)垃圾分类(试点)居民小区

沈煤花园小区、星河公馆小区、电力花园小区(老旧小区)、福地洞天小区(一期)。

(二)垃圾分类(试点)学校

树梁中学、跃进小学、市第一中学、黑龙江工业学院、培新小学。

(三)垃圾分类(试点)单位

市委办公区、市政府办公区、市人大、市政协办公区、农业银行鸡西分行、中国银行鸡西分行、建设银行鸡西分行、工商银行鸡西分行、市自来水公司、市热力公司、市城管局、市财政局、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哈尔滨银行鸡西分行、市环卫中心、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信访局、市税务局、市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人防办、市公积金经办中心、市水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审计局、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市公安局、鸡冠区政府办公区、龙煤鸡西公司、鸡西供电公司、中国移动鸡西分公司、中国联通鸡西分公司、中国电信鸡西分公司、客运总站、市人民银行、农发行鸡西分行、鸡西农商银行、邮储银行鸡西市分行、龙江银行鸡西分行、交通银行鸡西分行。

(四)垃圾分类(试点)农村

鸡东县哈达镇东风村、密山市连珠山镇解放村、虎林市宝东镇东兴村。


四、运行方式

(一)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工作

1.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开展公益宣传,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通过微信等新兴传播媒介,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力度。

2.在试点小区开展垃圾分类知识普及和公益宣传活动,对居民小区实施“一区(社区)一月一课”“到单元、入楼道、进家庭”宣传活动,增强群众垃圾分类意识,从源头减少生活垃圾产生量。

3.开展垃圾分类校园课堂教育,从儿童教育着手,从小培养垃圾分类良好习惯,通过“小手牵大手”方式宣传垃圾分类知识,由学生带动家长、家长推动整个社会开展垃圾分类工作。

4.开展示范单位垃圾分类宣教活动,定期组织垃圾分类知识讲座活动,增强公共机构工作人员垃圾分类意识。

(二)开展垃圾分类督导工作

1.开展垃圾分类工作管理人员培训,提高垃圾分类工作管理和宣传指导能力。

2.试点居民小区要设置垃圾分类指导员,指导小区居民按照规定进行垃圾分类工作。

3.试点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要设置垃圾分类督导员,指导本单位工作人员学习掌握垃圾分类知识,开展好垃圾分类工作。

4.试点学校要设置垃圾分类督导员,监督、指导全校师生开展好垃圾分类工作。

(三)开展垃圾分类收集工作

1.严格落实垃圾收集管理责任制,做到专车专运,坚决杜绝垃圾混装现象。

2.升级改造现有垃圾中转设施,打造分类式垃圾投放中转系统。

3.规划好垃圾分类收集车时间、路线,做到每日分类收集垃圾时间相差不超过15分钟。


五、责任分工

(一)垃圾分类(试点)居民小区。垃圾分类投放工作由鸡冠区政府和小区物业共同负责。

(二)垃圾分类(试点)学校。垃圾分类投放工作由市教育局和学校共同负责。

(三)垃圾分类(试点)单位。垃圾分类投放工作由本单位组织人员负责。

(四)垃圾分类(试点)农村。垃圾分类投放工作由县(市)政府组织人员负责。

(五)垃圾分类收集工作。由市环卫中心负责安排专用车辆上门进行收集。同时,市环卫中心负责统筹安排、指导、协调和协助垃圾分类(试点)单位解决处理垃圾分类工作突发问题。

(六)垃圾分类宣传工作。由市新闻传媒集团负责,充分发挥报纸、电视作用,连续宣传报道垃圾分类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尽皆知。

(七)垃圾分类培训工作。由市环卫中心负责,安排专人对开展垃圾分类(试点)区域和单位进行垃圾分类相关知识培训,定期到开展垃圾分类(试点)区域和单位了解情况,确保垃圾分类(试点)工作顺利实施。

(八)垃圾分类处置工作。由桑德集团负责,加快分类垃圾处置系统建设,满足分类垃圾处理要求,达到收、转、运、处统一结合。


六、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垃圾分类(试点)工作的领导,成立鸡西市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指挥领导小组。


总 指 挥:高启民(副市长)

副总指挥:王宇明(市住建局局长)

      李云志(市城管局局长)

      张选军(市环卫中心主任)

      徐德文(市公安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机关事务局、密山市政府、虎林市政府、鸡东县政府、桑德集团。


七、时间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9年5月16日—5月31日)。各部门、各单位要全方位、多渠道广泛宣传,打造声势,营造氛围,全面宣传讲解垃圾分类工作的意义,让市民了解并掌握垃圾分类的方式、方法。

(二)全面开展阶段(2019年6月1日—6月30日)。各部门、各单位要合理设置垃圾分类容器,安排专人管理,全面开展垃圾分类投放工作。环卫部门垃圾分类收集车辆要做到分类收集,不少收,不漏收,不绕收。各部门、各单位要各司其职,相互配合,杜绝推诿扯皮。

(三)巩固提高阶段(2019年7月1日—12月31日)。各部门、各单位要不断总结经验,完善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环节,查找不足,完善垃圾分类系统,做到运转流畅,分类投放,收集到位,快速转运,处置得当。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指挥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导垃圾分类工作。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要求,分别负责协调推动相关具体工作落实,切实履行职责,密切协作配合,切实做好垃圾分类各项工作。

(二)强化政策支持。完善 “限制一次性用品使用”等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措施,积极倡导用餐“光盘行动”。建立以减量化、资源化效果为导向的垃圾分类激励机制。加大对再生资源回收扶持力度,健全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促进机制。

(三)健全垃圾分类精细化管理体系。规范垃圾分类统计方法,结合垃圾分类(试点)创建工作,开展垃圾产生量调查和垃圾分类基础信息普查,夯实垃圾分类信息化、网格化、精细化管理基础。鼓励采取“互联网+”智慧分类模式,优化垃圾分类流程和运行组织方式,提高垃圾分类管理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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