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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港新城2019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9-10-14

为贯彻落实《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推进空港新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序开展,提升垃圾分类实效,实现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改善人居环境,结合新城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9年底,空港新城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100%,校园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100%,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50%,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40%,知晓率不低于90%。新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6个,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30%,分类设施配备率达50%,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30%。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生活垃圾分类与资源化利用工作的实施,成立空港新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贺 键 空港新城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副 组 长:胡新建 空港新城党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张绍春 空港集团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成员单位:党委、管委会各部门、底张街道办事处、北杜街道办事处、太平镇政府、公安分局、税务局、消防大队、集团公司(保投公司、置业公司、航投公司、市政公司、文旅公司、物业公司、创投公司)、城发公司(城服公司)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城管交通局,办公室主任由崔凯同志担任。办公室负责生活垃圾分类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等工作。

三、分类标准

(一)可回收物。是指适宜回收和资源利用的物品,包括纸类、塑料、金属、玻璃和织物等。

(二)有害垃圾。是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生活垃圾,包括废充电电池、废扣式电池、废灯管、弃置药品、废杀虫剂(容器)、废油漆(容器)、废日用化学品、废水银产品等。

(三)厨余垃圾。是指家庭废弃的有机易腐生活垃圾,包括固体食物、蛋壳、瓜果皮核、茶渣等和果蔬、水产市场产生的有机易腐垃圾,包括废弃菜叶、水果、鱼虾等。

(四)其他垃圾。是指除前三项以外的生活垃圾,包括废弃卫生巾、一次性纸尿布、餐巾纸、烟蒂、清扫渣土、大棒骨、贝壳等。

四、职责分工

(一)党政办:负责指导、协调、监督管委会机关驻地和各级党政机关驻地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日常开展、检查、考核等各项工作。

(二)组织部:负责将垃圾分类纳入党建工作,结合固定党日等活动,组织开展垃圾分类主题活动;负责各级党组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日常指导、检查等各项工作。

(三)宣传部:负责协调组织各类媒体,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宣传;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报道。

(四)改创局:加强对旅行社、导游等从事旅游行业的单位和个人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督促旅行社等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五)财政局: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费的保障和拨付;配合各业务部门对接上级相关单位申请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资金。

(六)自然资源局: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处置设施的用地保障工作。

(七)规划住建局:负责制定完善生活垃圾投放、收运、处理等阶段建设规划,并纳入总体规划;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有物业管理的居民小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负责指导新建住宅建设项目,在销售场所公示配套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的设置位置、功能等内容。

(八)教育卫体局: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学校、卫生院等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九)生态环境局:负责对生活垃圾集中转运设施、终端处理设施等场所的污染物排放进行监督性监测,负责对有害垃圾非豁免环节污染环境防治工作单位实施监督管理。

(十)城管交通局:负责制定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制度;负责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等工作;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日常开展、检查、指导、培训、考核等各项工作;负责定期组织宣传、培训活动;负责组建生活垃圾分类“三支队伍”等工作;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执法保障工作;指导、督促机场区域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十一)农业农村局:负责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回收利用;结合美丽乡村建设,配合城管交通局打造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

(十二)各街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区域内公共机构、商铺、企业等社会团体及农村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负责做好本区域“三支队伍”的日常管理、培训、指导等工作;全力配合各相关部门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有序开展。

(十三)公安分局:负责对空港区域流动人口进行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引导流动人口遵守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规定;联合城管交通局,对生活垃圾运输车辆进行联合执法检查。

(十四)集团公司:积极配合各行业牵头部门,按照要求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导、检查、考核各内设机构及各子公司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十五)城发公司:负责生活垃圾分拣中心场地的提升、改造及日常管理工作。

(十六)城服公司:负责制定保洁员(分拣员)制度、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置、应急预案等制度;建立管理台账;对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禁止混合收集;执行生活垃圾转运作业行业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

(十七)各成员单位依据本部门职能,按照“行业主管”原则,负责指导、协调、监督主管行业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十八)管委会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干部职工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培训及指导监督工作;各街镇、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城发公司、城服公司、各服务支撑机构负责按要求设置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和宣传设施,负责本单位“三支队伍”的日常管理、培训、指导工作。

五、工作任务

(一)健全管理体制机制

1.成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机构

参照新区标准,在原有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机构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管理机制,建立由空港新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中心,具体负责宣传、指导、考评等日常工作,并根据工作需要,配备相关的专职工作人员。

责任单位:城管交通局

配合单位:组织部

完成时限:2019年7月底前

2.建立联席会议工作制度

由空港新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建立生活垃圾分类联席制度,定期组织各成员单位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的疑难问题。

责任单位:城管交通局

配合单位: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2019年8月底前召开第一次会议

3.设置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专项资金

各单位要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专项资金保障,将生活垃圾分类费用纳入保障范围,用于分类宣传、体系建设、设施、设备配置等方面,确保分类工作快速实施。

责任单位:财政局

配合单位: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2019年7月底前

4.建立生活垃圾分类“三支队伍”

生活垃圾分类“三支队伍”,即教导员队伍、督导员(宣传员)队伍、志愿者队伍。教导员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培训、指导及宣传等工作;督导员负责生活垃圾分类的入户宣传、日常管理等工作(建立分类台账,包括设施的数量、四分类垃圾的日产生量和去向);志愿者负责生活垃圾分类的监督检查、宣传引导工作。“三支队伍”按照以下标准建立:

(1)事业单位:配置1名教导员,3名督导员(宣传员),志愿者若干(数量不少于职工人数的30%)。

(2)居民社区:配置1名教导员(由街办工作人员担任),每300户配2名督导员(由社区干部、物业管理人员担任)、每300户配20名志愿者(佩戴胸牌或袖标上岗)。

(3)辖区村组:配置1名教导员(由街办工作人员担任),每50户配1名督导员(由村干部担任),每10户配1名志愿者(佩戴胸牌或袖标上岗)。

责任单位:城管交通局

配合单位: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2019年8月15日前

(二)开展形式多样的生活垃圾分类宣传

1.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和投放指南,指导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人在投放点等显著位置张贴生活垃圾分类标准、指南、方法等图文资料。印制《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手册》《告群众的一封信》等,指导“三支队伍”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并进行入户宣讲,确保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不低于90%。

牵头单位:城管交通局

配合单位: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2019年8月底知晓率达50%,2019年底知晓率达90%。

2.组织大规模主题宣传活动,提升分类知识知晓率。协调媒体,利用多种载体,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组织开展主题创建活动,将生活垃圾分类进社区、进校园、进机关纳入精神文明创建评比内容。

牵头单位:宣传部

配合单位: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2019年全年

3.利用道旗、灯箱、公交站牌、宣传专栏、LED显示屏等广告设施载体,设置一定比例的生活垃圾分类公益性广告。

牵头单位:城管交通局

责任单位:文旅公司

完成时限:2019年8月底设置完成,并持续开展广告宣传

4.各街镇制定本区域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方案。同时,指导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宣传,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纳入居民公约、村规民约,组织、动员、督促居民、村民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责任单位:各街镇

完成时限:2019年7月底前完成宣传方案的制定,并持续开展宣传

(三)强化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培训

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培训工作。聘请生活垃圾分类讲师或相关行业专业人士进行知识培训和操作指导。积极发挥“三支队伍”作用,分层、分批、分类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培训。

牵头单位:城管交通局

配合单位: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2019年全年

(四)提升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

1.提高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

按照政府机关先行的原则,先在辖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机场区域企业等单位大力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达标单位创建工作,由点及面,逐步扩大达标创建单位数量与范围,确保2019年底辖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100%。

各创建单位要按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导手册》《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容器设置规范》(见附件1)等相关要求,创建生活垃圾分类达标单位,并填写《生活垃圾分类创建工作申请表》(见附件2),由城管交通局负责验收,对有组织机构、创建积极、设施较好、资料完备、达到分类标准的单位予以通过,并以管委会名义通报授牌。

牵头单位:城管交通局

责任单位:党政办、各街镇、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城发公司、城服公司、各服务支撑机构

完成时限:管委会各部门、各街镇于2019年8月底前完成创建;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城发公司、城服公司、各服务支撑机构于2019年9月底完成创建;其他公共机构于2019年12月底完成创建

2.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的建设

发挥示范引领,2019年按照不低于新城各类单位、学校、小区总数10%的比例,确定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创建名单。

示范单位:空港新城管委会(商务中心驻地及航投大厦驻地)、集团公司、底张街道办事处、北杜街道办事处、太平镇政府

示范学校:豆家小学、枫叶国际学校、幸福里小学、北杜中学、空港第一幼儿园

示范小区:幸福里三期、空港花园青年汇

城管交通局负责指导、监督各类单位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的创建工作;教育卫体局负责指导监督学校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的创建工作;规划住建局负责指导监督小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的创建工作。

各创建单位要按照西安市城管委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校园示范小区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市城管委办发〔2018〕11号)中的创建标准的要求进行创建,并填写《生活垃圾分类创建工作申请表》报城管交通局验收,对验收合格的,由新城城管交通局报新区城管交通局审核后报西安市,西安市按照《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创建工作考评表》(见附件3)对申请单位进行检查考评,对考评合格的予以授牌。

牵头单位:规划住建局、教育卫体局、城管交通局

配合单位:各街镇、物业公司

完成时限:2019年8月底前完成空港新城管委会、底张街道办事处、北杜街道办事处的创建;9月底前完成集团公司、豆家小学、枫叶国际学校的创建;其他于2019年底前完成创建。

3.打造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

由城管交通局牵头,将底张街办、北杜街办打造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含小区、单位、学校);每个街镇负责在本区域内至少打造1个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社区。

牵头单位:城管交通局

配合单位:各街镇、财政局、规划住建局、教育卫体局、物业公司

完成时限:2019年10月底完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社区的建设;2019年12月底完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的建设

(五)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建设

1.配置垃圾分类收集、转运设施设备

(1)垃圾收集设施

①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小区等要按照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容器设置规范》自行配置和采购垃圾收集容器。

②道路两侧果皮箱、农村“四分类”垃圾收集容器,由城管交通局负责配置和采购。

果皮箱按标准配置:按照商业街道50-100m的距离,主干路、次干路、有辅道的快速路100-200m的距离,支路、有人行道的快速路200-400m的距离设置果皮箱;果皮箱要按照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进行分类,同时具备灭烟的功能。

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根据各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任务时限按期完成

(2)垃圾转运设备

按照“统一外观、统一标识”的要求,由城服公司改造或配置可回收物收集车1-2辆;有害垃圾收集车1辆,由西安市统一招标,城服公司负责采购;餐厨垃圾收集车2辆,由城服公司负责采购,用于单独收集餐厨垃圾。

牵头单位:城管交通局

责任单位:城服公司

完成时限:可回收物收集车、有害垃圾收集车于2019年8月底前配置到位;餐厨垃圾收集车于9月底前配置到位

(3)垃圾收集房

依托城市公厕或在垃圾集中区域选址建设垃圾收集房,用于保洁员清掏果皮箱和捡拾的可回收物存放及有害垃圾的临时贮存。市政公司在新建厕所设计时,要将垃圾收集房及保洁员休息室纳入设计方案。

牵头单位:规划住建局、城管交通局

责任单位:市政公司

完成时限:长期

2.建设生活垃圾分拣中心和有害垃圾暂存点

加快分拣中心和有害垃圾暂存点的建设,在辖区建设一座可回收物分拣中心和有害垃圾暂存点。由城管交通局牵头,规划住建局、自然资源局配合,完成生活垃圾分拣中心和有害垃圾暂存点的选址工作,优先选择已征用的厂房或临时办公用地。确定选址后,由城发公司对场地进行提升、改造,并负责日常运营。

牵头单位:城管交通局

责任单位:城发公司

配合单位:规划住建局、自然资源局

完成时限:2019年7月底前完成选址,2019年8月底前完成建设。

3.加快垃圾中转站的建设

由市政公司加快底张垃圾中转站的建设,尽快达到验收标准,并将中转站内的车辆、箱体等设备移交,由西咸环境集团负责中转站的日常维护和运营。

牵头单位:城管交通局

责任单位:集团公司、市政公司

配合单位:财政局、城服公司

完成时限:2019年8月底达到验收标准;9月底前移交西咸环境集团

4.积极推进气力真空管道垃圾收集系统

依据《西咸新区规划建设品质标准(2019)》,由规划住建局适时将气力真空管道垃圾收集系统纳入相关建筑品质标准强制要求,在项目建设的工程审查、竣工验收等环节严格落实;制定《气力真空管道垃圾收集系统实施方案》,明确气力真空管道垃圾收集系统试点区域、分阶段实施。

牵头单位:规划住建局

配合单位:集团公司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

(六)加强教育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开展校园课堂教育,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利用、无害化处理等知识纳入教学内容,积极宣传生活垃圾资源回收利用和垃圾分类知识。积极利用课外活动开展分类“第二课堂”、“知识竞赛”等教育实践活动,每个学校每学期至少开展两次生活垃圾分类内容的课外教育,培养和提高学生和学龄前儿童的生活垃圾分类意识。

不断加强对师生的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普及与培训,把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对学校的考核管理,出台校园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评标准。确保2019年12月底完成校园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100%、达标分类校园覆盖率100%。

牵头单位:教育卫体局

配合单位:各街镇

完成时限:2019年8月15日前完成考评标准的制定;2019年9月底知晓率达到80%,覆盖率达到50%;2019年12月底知晓率达到100%,覆盖率达到100%

(七)大力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1.结合美丽乡村建设情况,打造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制定《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责任单位:城管交通局

完成时限:2019年7月底前

2.结合畜禽粪便、秸秆综合利用,协同处理农村“会烂垃圾”,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回收利用。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各街镇

完成时限:2019年底

3.由农业农村局按照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30%的工作目标,确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村组,并报备城管交通局,各街镇负责具体落实。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街镇

配合单位:城管交通局

完成时限:2019年7月底前确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的村组;2019年底分类覆盖率达30%,设施配备率达50%

(八)加大考核力度,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强制开展

每月由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查阅资料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模式,对各成员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定期公布考核结果,并将考核结果报考核办备案。年底由考核办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各成员单位的年终考核。对工作开展不力、推诿扯皮的、目标任务完成滞后的,由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移交纪委机关按规定予以问责。

六、转运流程

严格按照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步骤进行管理。

(一)分类投放

生活垃圾投放人应按照“四分类”的要求,将产生的生活垃圾投入到对应的垃圾收集容器内,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人要严格履行分类投放管理责任,安排充足的督导员,充分发挥“三支队伍”的作用,引导投放人准确分类投放,纠正错误投放生活垃圾的行为,提升分类投放准确率。

(二)分类收集

1.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人按照标准配置分类收集设施。每个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小区都需设置至少一个垃圾收集房,并设明显标志,用于存放可回收物,同时配备有害垃圾临时贮存设施。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应当每日定时收集。

2.道路两侧的果皮箱由城服公司设专人管理,原则上做到每天一清掏一清洗;人流量和垃圾量少的情况下,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清掏,原则上垃圾量不得超过果皮箱容积的50%。

(三)分类运输

1.可回收物

可由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人自行出售,并做好出售记录;未经出售的可回收物,由垃圾收运公司集中转运至空港新城生活垃圾分拣中心。

2.有害垃圾

须单独存放,由垃圾收运公司统一转运至空港新城有害垃圾贮存点;属于危险废物的,其运输过程应当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并遵守国家有关危险废物转移和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相关规定。

3.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

由垃圾收运公司按照“日产日清”原则,在底张垃圾中转站正式运营前,生活垃圾统一运输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在底张垃圾中转站正式运营后,分类运输至底张垃圾中转站。

(四)分类处置

1.可回收物

保洁员分拣和果皮箱清掏的可回收物可以直接出售给物资回收部门,销售费用归保洁员所有。生活垃圾分拣中心的可回收物由城发公司出售给再生资源利用企业进行处置,进行循环利用。

2.有害垃圾

对有害垃圾采用无害化处理,统一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运输有害垃圾应遵守国家有关危险废物转移和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相关规定。

3.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

由经许可的运输单位按照城管交通局的要求分类运输至底张中转站,由西咸环境集团运输至秦汉新城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处置。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推行生活垃圾分类的重大意义,主要领导要亲自参与,制定相应的制度、工作方案,2019年7月底前明确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分管领导和联络人,按照各自分工开展有关工作。

(二)坚持党建引领。党委组织部要将垃圾分类纳入党建工作,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中积极开展垃圾分类学习实践活动,开展垃圾分类党员示范岗、示范党支部等评选活动,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

(三)建立奖励制度。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奖励激励制度,对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成绩突出的成员单位以及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并将结果纳入生活垃圾分类考核工作。


陕西省西咸新区空港新城管理委员会

2019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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