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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加强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9-07-18


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北市加强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实施方案的通知



溪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淮北市加强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7年11月16日

 

淮北市加强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14次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6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皖政办秘〔2017〕176号)以及国管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展改革委、中央宣传部、中直管理局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国管节能〔2017〕180号)要求,加快推进我市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打造垃圾分类省级示范城市,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在全市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逐步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的常态化、长效化机制。至2018年上半年,相山区要基本完成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设施的全覆盖,普遍推行餐厨垃圾农贸市场有机垃圾的强制分类;至2019年年底,相山区、杜集区、烈山区三区要全面实现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并建立完善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收运体系、处置体系和配套政策法规体系,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同时,在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强制分类的引导下,积极开展居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至2020年年底,全市居民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覆盖率达到90%。濉溪县结合本地实际参照执行。

    二、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强制分类要求

    (一)实施范围。

    公共机构。包括党政机关,学校、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火车站、汽车站、体育场馆、演出场馆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

    相关企业。包括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

     (二)强制分类类别。

    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应将生活垃圾分成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四大类。其中,必须将有害垃圾和餐厨垃圾作为强制分类的类别之一,同时根据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生活垃圾的产生情况,再确定其他的分类类别。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和相关设施设备由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配置,并要符合国家及淮北市相关标准和要求。

     1. 有害垃圾。

    (1)主要品种。

    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2)容器设置。

    按照便利、快捷、安全的原则,设置有害垃圾投放容器或临时储存场所,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志。

    (3)收运处置。

    达到一定数量后委托所辖区环卫部门或相关企业收运,交由专业处理企业处理,市、区政府承担相应收运和处置费用。

     2. 餐厨垃圾

    (1)主要品种。

    宾馆、饭店、有食堂或有集中供餐的单位等产生的餐厨垃圾,包括剩菜剩饭、骨头、菜根菜叶、果皮、茶叶等。

    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等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有机垃圾。

    (2)容器设置。

    餐厨垃圾应设置密闭专门容器单独投放,严禁混入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同时避免混入废餐具、塑料、饮料瓶罐、废纸等不利于后续处理的杂质。收集容器应设置集中点,由专人清理,避免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3)收运处置。

    餐厨垃圾分类后必须分类运输、分类处置,交给我市餐厨垃圾处置企业,采用密闭车辆进行收运和处置,并符合淮北市收运车辆的规范要求,收运过程应加强对泄露、遗撒和臭气的控制,避免对环境产生影响,做到“日产日清”。

     3. 可回收物。

    (1)主要品种。

    废旧报刊书籍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等。

    (2)容器设置。

   应当根据可回收物的种类和产生量,设置专门容器或临时存储空间,实现单独分类、定点投放,必要时可设专人分拣打包,做到标识明显。要与专业回收企业合作,构建集中管理、规范高效的废旧商品回收网络,将可回收垃圾纳入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渠道。

    (3)收运处置。

    由产生单位出售给再生资源回收企业,2017年内实施。

     4. 其他垃圾。

    (1)主要品种。 

    除上述垃圾以外的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卫生间废纸、餐巾纸、烟头、塑料袋、一次性文具等不可回收垃圾。

    (2)容器设置。

    根据单位办公室和公共区域内其他垃圾产生的数量设置其他垃圾收集容器,收集容器的样式、设置数量等应该符合国家及淮北市的相关规定。

    (3)收运处置。

    必须委托区域内具有资质的企业进行收运,最终采用焚烧无害化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三、引导居民自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

    强化公共机构和企业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居民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习惯,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根据我市生活垃圾终端处置设施的建设情况,因地制宜选择居民小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模式。

    (一)重点开展有害垃圾分类。

    按照国家及省市的相关标准在居民小区设置有害垃圾收集容器。社区、物业公司加强宣传,并负责日常管理。各区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负责居民小区有害垃圾的收集和暂存,并委托有资质的企业进行集中收运和处置。

    (二)鼓励开展厨余垃圾分类。

    各区可根据区域生活垃圾终端处置设施建设和居民小区的情况,选择合适的居民小区开展厨余垃圾分类,将分类出的厨余垃圾集中收集、处置。

   (三)稳步开展可回收物的回收。

    优化城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整合规范再生资源回收网点,鼓励实施企业化运作,促进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两网融合”。

    四、加强生活垃圾分类配套体系建设

    (一)建立与分类品种相配套的收运体系。

    完善垃圾分类标志,配备标志清晰的分类收集容器。适时改造城区内的垃圾转运站、压缩站等,适应和满足生活垃圾分类要求。更新老旧垃圾运输车辆,配备满足垃圾分类清运需求、密封性好、标志明显、节能环保的专用收运车辆。鼓励采用“车载桶装”等收运方式,避免垃圾分类投放后重新混合收运。建立符合环保要求、与分类需求相匹配的有害垃圾收运系统。

    (二)建立与再生资源利用相协调的回收体系。

   健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合理布局布点,提高建设标准,清理取缔违法占道、私搭乱建、不符合环境卫生要求的违规站点。推进垃圾收运系统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系统的衔接,建设兼具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功能的交投点和中转站。鼓励在公共机构、社区、企业等场所设置专门的分类回收设施。建立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信息化平台,提供回收种类、交易价格、回收方式等信息。

   (三)完善与垃圾分类相衔接的终端处理设施。

   加快危险废物处理设施建设,建立健全非工业源有害垃圾收运处理系统,确保分类后的有害垃圾得到安全处置。利用餐厨垃圾生产工业油脂、生物柴油、饲料添加剂、沼气等;或与秸秆、粪便、污泥等联合处置,推动县区全覆盖。严厉打击和防范“地沟油”生产流通。严禁将城镇生活垃圾直接用作肥料。加快培育大型龙头企业,推动再生资源规范化、专业化、清洁化处理和高值化利用。鼓励回收利用企业将再生资源送钢铁、有色、造纸、塑料加工等企业实现安全、环保利用。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各自职责,协调配合。

    市区两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垃圾分类工作,建立垃圾分类管理机构,配置专职人员,并强化部门和区域责任分工及统筹协调,共同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实施。各区要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将推进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纳入文明单位创建内容,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协调配合,形成齐抓共管、各尽其职的工作格局。将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纳入市政府目标考核。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和资源化利用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管综合执法局)负责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过程中重大问题的研究指导。各区及其他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加强对相关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二)强化经费支撑,政策支持。

    市区两级政府要加大对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处理设施和监管能力建设等方面的公共财政投入,保障垃圾前端分类、中转收运、终端处置等所需经费,为垃圾分类工作有效开展提供坚实可靠的资金保障。鼓励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等方式,充分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和运营服务。采用“积分兑换”等方式促进分类工作开展,研究建立厨余垃圾和可回收物的分类奖励机制,市、区财政每年安排奖补资金,对相关的垃圾分类项目进行考核奖励。

    市区城市管理部门对拒不参加垃圾分类或分类垃圾质量严重不达标的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如果责令整改后仍不改正的,将采取原则上不分类不收运措施,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或媒体曝光。

   (三)抓好宣传教育,营造氛围。

    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宣传手段,加强对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宣传介绍,各区要制定整体宣传方案,广泛开展强制分类专项宣传,形成有利于推进强制分类工作的舆论氛围。各公共机构要从节约能源资源、留住绿水青山、建设生态文明的高度,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增强生态道德意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减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从源头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养成主动分类、自觉投放的行为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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