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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烽县2019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9-07-08


息府办函〔2019〕74号 息烽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息烽县2019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新华社区服务中心,县直各有关部门:

《息烽县2019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6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息烽县2019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现场会议和全省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会议精神,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2019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筑府办函〔2019〕56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明确任务、细化措施、夯实责任,切实将全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快推进公平共享创新型中心城市建设,持续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全国卫生县城等荣誉称号,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城市精细化管理的重要抓手,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目标,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打造宜居生活环境。

(二)基本原则

1.政府推动,全民参与。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要引导居民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良好习惯,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2.城乡统筹,因地制宜。坚持城乡一体化,因地制宜推进生活垃圾全程分类。按照全市垃圾分类专项规划布局,结合现有转运、处理处置设施,统筹布局各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的建设。

3.完善机制,创新发展。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借鉴和引入其它地区的先进做法和成功经验,大胆探索,创新体制机制。加强技术创新,利用大数据、信息化手段提高生活垃圾分类效率。

(三)总体目标

到2019年底,全县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20%以上,有害垃圾分类回收率达到50%以上,易腐垃圾集中与分散综合处置率及农贸市场易腐垃圾分类处理率达50%以上,创建5个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强制分类实现全覆盖,全县范围内生活垃圾分类制度覆盖率达到60%以上。探索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大数据管理云平台,生活垃圾分类前端感知能力和中后端监督管控能力得到提升,各类宣传活动广泛开展,工作氛围浓厚。

二、设置设施标准

(一)生活垃圾分类设置标准

按照贵阳市总体要求,生活垃圾分类实行“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四分类标准。鼓励各单位和居住小区根据区域内再生资源体系发展程度,对可回收物细化分类。

易腐垃圾。主要包括:居民家庭日常生活中产生的食物残余和食物加工废料等易腐性垃圾;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等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易腐性垃圾;居民日常生活以外的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的食物残余和食品加工废料等餐厨垃圾。

可回收物。主要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旧纺织物、废玻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适宜回收循环利用和资源化利用类的废弃物。

有害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等。

其他垃圾。主要包括:污损后不宜回收利用的包装物、餐巾纸、厕纸、尿不湿、竹木和陶瓷碎片等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易腐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垃圾。

(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设置规范

实施范围内应当按照规定,设置分类收集和存储容器。分类收集容器由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按照规定设置。

公共区域:学校、医院、行政办公区、住宅小区等区域设置可回收物收集桶(含塑料、纸张、金属、玻璃投放桶,单桶容积为240L)、有害垃圾桶和衣物捐赠箱。原则上每栋建筑物一楼设置一组易腐垃圾、其他垃圾收集桶,单桶容积为240L。有条件的公共广场、商业中心设置可回收物收集桶(240L)、有害垃圾桶、易腐垃圾收集桶(240L)、其他垃圾收集桶(240L)。 

建筑物内:人员密集型的公共建筑楼(学校等)二楼及以上设置可回收物收集桶、其他垃圾收集桶,单桶容积为120L。人员分散型公共建筑(办公等)楼二楼及以上设置可回收物收集桶、其他垃圾收集桶,单桶容积为60L。住宅性质建筑楼二楼及以上不设置垃圾桶,由住户将垃圾收集后投放至一楼的垃圾收集设施。 

村寨:全县161个行政村设置可回收物收集桶和有害垃圾收集桶。10乡镇57000余户分别设置易腐垃圾收集桶和其他垃圾收集桶,单桶容积为30L。可回收物收集设施,大部分为智能收集桶,同时配备少量的普通收集桶,以便无法操作智能系统的老人及儿童投放。其他类型垃圾桶均为普通收集桶。收集桶设置数量根据人口和服务范围综合考虑后确定。

三、工作内容

(一)生活垃圾前端分类工作

根据《贵阳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筑府办发〔2018〕10号)及《贵阳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市政府第65号令),各乡镇、社区承担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主体责任,负责统筹协调本辖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专项经费,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村规民约条款。县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统筹指导推进全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负责乡镇垃圾中转站至垃圾填埋场运输处理工作。

在2018年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成功经验上进一步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力度,落实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明确辖区内办公场所、居住区域,公共区域、经营场所等管理责任人;按照生活垃圾分类设置设施标准,在所有实施区域合理配备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并做好维护和管理;以党建为引领,发挥乡镇、社区基层力量,强化组织动员,形成共建共治,引导居民群众参与生活垃圾分类,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良好习惯。

牵头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新华社区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息烽分局等有关职能部门

(二)易腐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工作

鼓励采取市场化运作或者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建立规范易腐垃圾收运体系和服务,逐步替代“低、小、散” 的非正规易腐垃圾收运队伍,规范易腐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设置,引导居民单独投放易腐垃圾。按照《贵阳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及相关政策法规,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按照“便利、可控”的原则,科学合理配置易腐垃圾专用收运设施,实现易腐垃圾分类收集、计量、溯源等功能,建成覆盖城区的易腐垃圾收运网络。按规定建立台账制度(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除外),落实易腐垃圾从产生、收运到处置的三联单制度,记录易腐垃圾的种类、数量、去向等。严格落实作业规范,做到“日产日清”,运输过程采用密闭专用车辆运送,坚决杜绝“混装混运”。

牵头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新华社区服务中心,县发展改革局、县教育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卫生健康局等有关职能部门

(三)可回收物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工作

逐步探索建立规范可回收物收运体系和服务,引导市场化环卫服务公司向乡镇、社区延伸,逐步替代非正规可回收物收运队伍。努力规范可回收物分类收集容器设置,引导居民单独投放可回收物。按照“便利、可控”的原则,科学合理配置可回收物专用收运设施,尽可能实现可回收物分类收集、计量、溯源等功能。探索优化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清理并规范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规范城市收旧行为,鼓励实施企业化运作,促进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两网融合”。努力加大对再生资源回收的政策扶持力度,健全废纸、废塑料、废玻璃、废衣物等再生资源回收促进机制,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市场健康发展。探索搭建再生资源区域物流调控平台,畅通各类再生资源回收和加工再利用渠道,推动再生资源规范化、专业化、清洁化处理和高值化利用。

牵头单位:县商务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新华社区服务中心,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息烽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等有关职能部门

(四)有害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工作

规范有害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设置,引导居民单独投放有害垃圾。按照“便利、可控”的原则,科学合理配置有害垃圾专用收运设施,实现有害垃圾分类收集、计量、溯源等功能。规范有害垃圾中转运输,坚决杜绝“混装混运”,强化有害垃圾中转运输过程污染控制,防止污染事故,确保环境安全。按规定建立台账制度,记录有害垃圾的种类、数量、去向等。全县有害垃圾均统一预约回收,定期联系贵阳物资回收有限公司直接上门回收。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息烽分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新华社区服务中心,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商务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等有关职能部门

(五)达标单位创建工作

在公共机构(包括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团体)、车站、体育场馆、演出场馆等公共场所单位)、相关企业(包括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达标单位创建工作,定期对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单位进行检查和指导,并把“达标单位”作为示范点打造的基本要求。2019年,动员部署达标单位创建工作,按照《贵阳市生活垃圾分类达标单位建设技术规范及评价指标体系》,在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开展达标单位创建活动。明确创建单位名单,完成60%的达标单位创建目标。

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新华社区服务中心,各有关职能部门

(六)示范片区创建工作

以居民社区为重点,按照《贵阳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点)创建标准(试行)》(筑城管委办发〔2018〕56号)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创建工作,制定《息烽县2019年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试点)工作方案》(详见附件),建立示范片区基础台账;同时,进一步细化完善示范片区创建标准,规范示范片区创建工作;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行业管理,督促物业服务企业配合相关职能部门监督管理示范片区垃圾分类情况,指导业主做好垃圾分类工作。2019年拟打造永靖镇立碑村、息烽一小、世纪广场小区、虎城大厦及县委政府办公区五个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

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新华社区服务中心,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等有关职能部门

(七)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

加强舆论宣传工作,安排部署电视台、报纸、广播、网络等媒体,充分运用其宣传平台,传播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营造垃圾分类人人有责、人人动手、人人共享的社会气氛;充分发挥文明城市测评的杠杆作用,把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实施情况列入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等创建评选活动中,强化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宣传知晓率;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分类知识宣传活动,利用户外显示屏、高杆广告、广告牌、公交车站等固定载体,公交车、出租车等移动载体持续进行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努力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019年6月底前制定全县生活垃圾分类新闻宣传工作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县级主流媒体每月以专题、专栏等方式,宣传中央、省、市关于生活垃圾分类的重大方针、政策不低于1次,每月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新进展、新成效宣传报道不低于2次,建成区至少设置1块关于生活垃圾分类的户外大型宣传牌,单位、社区宣传栏、城区建筑围挡等要有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宣传;党政机关内部宣传活动每月不低于1次;每季度组织开展1次大型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活动;开展1次生活垃圾分类培训活动,每次培训人数不低于200人,同时,依托各类宣讲平台,进行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扩大垃圾分类知识普及面。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新华社区服务中心,各有关职能部门

(八)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切实从娃娃抓起,将垃圾分类知识和要求纳入学前及义务教育教学内容,以幼儿园到初中的学生为重点,加强垃圾分类教育,推动垃圾分类知识进校园、进课堂,积极开展校园内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宣传和推广工作。积极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搭建学校、家庭、社区互动平台,推动形成“教育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区”的良性互动局面。2019年,每月开展1—2次生活垃圾分类课堂教育,至少开展1次宣传活动,利用宣传栏、手抄报、国旗下讲话等多形式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教育。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新华社区服务中心

(九)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工作

充分发挥各类社会组织、志愿者、妇女群体的作用,构建广泛的社会动员体系,组织各类志愿者队伍开展垃圾分类志愿服务活动,把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做到进社区、进小区、进家庭,进村入户。2019年,各乡镇要组建1支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队,发挥党建引领,党员示范带头作用,每月组织党员志愿者至少开展1次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宣传活动,向居民宣传普及分类知识。组织大学生村官、驻村队伍开展多形式的垃圾分类志愿服务活动,每月至少1次,在学校和社区开展面向学生和居民的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活动,广泛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发挥巾帼志愿者作用,发动组织全县妇女及家庭开展多样的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每季度至少1次宣传活动,依托各类特色活动载体,面向广大群众和家庭进行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讲解宣传,充分发挥妇女群众的家庭骨干作用,带动广大妇女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

牵头单位:县文明办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新华社区服务中心,县妇联、团县委等有关职能部门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体制机制。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加强工作统筹、完善标准规范,加强对乡镇、社区的指导,要坚持管理重心下移,夯实社区、乡镇工作基础,形成党建引领,居民、居委会、物业等多方力量参与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协调各方的作用,及时研究解决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会同县发展改革局等部门,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县直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加强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单位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明确部门职责分工,指定专人负责,建立协作联动机制,落实相关工作人员,因地制宜探索生活垃圾分类模式。

(二)强化财政保障。发挥中央、省、市建设投资引导带动作用,采取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设施建设。县、乡财政合理承担所需资金,将生活垃圾分类处置经费纳入预算,整合资源、调整结构,转变支持方式,确保垃圾分类收运处理工作顺利进行。同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撬动作用,通过PPP、特许经营、承包经营、租赁经营等方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推行市场化服务计量收费模式。

(三)加强法制保障。按照《贵阳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贵阳市人民政府令第65号 )要求,从法治层面对生活垃圾分类设施体系建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置、源头减量、监督管理、保障措施、政府和公众分类责任义务、公民行为规范、奖惩机制等方面予以保障,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规范长效。逐步将垃圾分类纳入物业服务标准体系,引导物业企业参与垃圾分类管理,保障物业企业在垃圾分类管理过程中的合法权益。鼓励通过制定居民公约、村规民约等方式,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居民自治。

(四)严格督查考核。把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纳入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范畴,作为“三创”工作的考核指标之一,考核结果作为县委对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同时按照《息烽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息党办发〔2018〕21号)文件要求,抓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县直有关部门和各乡镇(社区)每月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环境卫生管理站报送工作进展情况,(联系电话:87725454;邮箱:1403377859@qq.com)。定期开展垃圾分类专项检查和工作考核,对生活垃圾分类推进不力、绩效不明显、分类效果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批评、通报及问责处理。


附件:息烽县2019年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试点)工作

方案

附件

息烽县2019年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

(试点)工作方案

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2019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筑府办函〔2019〕56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细化完善示范片区创建标准,规范示范片区创建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试点区域

2019年拟打造永靖镇立碑村、息烽一小、世纪广场小区、虎城大厦及县委政府办公区五个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

1.永靖镇立碑村:全村所辖5个村民组,486户1587人,全村生活垃圾日产约5吨,现放置垃圾转运箱8个,暂未设置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目前该村生活垃圾主要以日常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为主,分别占全村垃圾总量的45%、35%以上。

2.息烽县第一小学:全校师生共计2700余人,日产生活垃圾约1.2吨,现放置垃圾转运箱1个,分类垃圾箱6个;日产生活垃圾主要为可回收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分别占全校垃圾总量的15%、25%、50%。

3.世纪广场小区:该小区所属新华社区希望居委会管辖,户数605户,实际居住户数545户1872人,日产生活垃圾约1.5吨,现放置垃圾转运箱4个,暂未放置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小区垃圾主要以可回收物、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及其他垃圾为主。

4.虎城大厦:主要以行政事业单位办公区为主,共计16家单位450余人,日产生活垃圾约1.2吨,现放置生活垃圾转运箱2个,生活垃圾分类箱19个。日产生活垃圾主要以可回收物及其他垃圾为主,分别占35%、50%以上。

5.县委政府办公区:日产生活垃圾约0.4吨,现放置生活垃圾转运箱1个,生活垃圾分类设施3个。日产生活垃圾主要以可回收物及其他垃圾为主,分别占50%、35%以上。

二、垃圾分类治理思路

(一)村垃圾分类处理思路(永靖镇立碑村)

采取“户分拣、村收集、县处理”的三级处理化模式,以村级治理与就近简易治理相结合。2019年严格按照生活垃圾分类强制实施标准建立村级垃圾分类治理制度,根据实际设置垃圾分类治理池和分类收集转运房。

分类治理:户分拣:全村每户分别设置易腐垃圾收集桶和其他垃圾收集桶各一个,单桶容积为30L,在日产生活垃圾装桶时进行初步分类。村收集:由镇人民政府定期组织专人巡查垃圾分类处理情况或由群众自行将初分后的垃圾投放至就近分类垃圾池中,可降解垃圾在堆肥治理后在村组确定范围内可采取就地填埋。县处理:县级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每日督促垃圾收运公司按时转运生活垃圾,并做好分类处理,可回收垃圾交由再生资源公司收购或废品收购站回收,有害垃圾统一存放至固定区域,其他垃圾统一转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无害化处理。

牵头单位:永靖镇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新华社区服务中心,县发展改革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自然资源局等有关职能部门

(二)学校垃圾分类治理思路(息烽县第一小学)

学校生活垃圾主要采取“一回收、二分散、三集中”的有效处理原则,一回收:全校师生将废旧塑料瓶、废旧纸张等可回收物实行统一收集,安排专人负责并交由再生资源公司收购或废品收购站回收。二分散:学校餐厨废弃物、瓜果皮等统一由专人负责定期联系具有资质的收购公司统一回收处理;生活污水等按照规定排入生活污水池;学校因建设产生的建筑垃圾等一律由相关责任人按照规定倾倒至指定地点;有毒有害垃圾必须投放到设置的专用垃圾桶内,并按时清运,不得与其他垃圾混合。三集中:按照统一清运模式转运至填埋场进行集中无害化处理。

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要切实从娃娃抓起,加强垃圾分类教育,推动垃圾分类知识进校园、进课堂,推动形成“教育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区”的良性互动局面。县教育局要切实做好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收集贮存、全面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教育、实验废弃物等其他垃圾处理相关工作及发挥学校的宣传教育和思想引领作用,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检查全县学校生活垃圾分类情况,以示范点为基准,抓好全县学校垃圾分类工作。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新华社区服务中心,县发展改革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等有关职能部门

(三)小区垃圾分类治理思路(世纪广场小区)

小区垃圾分类要实现“三个全覆盖”,一是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主体责任全覆盖:建立街道、社区、楼院等完善的管理责任体系,确定相应的责任人,各级管理责任人层层落实,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对物业公司的工作监督范围。采取宣传培训会、入户宣传、张贴和发放宣传品等多种形式,将垃圾分类的重要意义、操作方法、工作安排建议宣传到试点小区内每一户居民。二是生活垃圾分类基本类别全覆盖:定时定点,引导居民按照“四分类”要求做好初步分类,并结合试点居民生活习惯,按时收集居民分类垃圾,实现生活垃圾应收尽收。三是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全覆盖:加强顶层设计,完善体制机制,强化各级责任人信息联动,积极利用“大数据”提高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同时奖励评比并重,引导分类投放,探索建立积分奖励体系,对积极参与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垃圾的居民和有效开展宣传指导工作的管理人予以奖励。

牵头单位:新华社区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发展改革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等有关职能部门

(四)办公区垃圾分类治理思路(虎城大厦、县委政府办公区)

办公区日产垃圾主要分为以下三类:可回收垃圾(主要包括废旧报刊书籍、废塑料、废包装物、废编织袋、废金属);不可回收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废灯管、废药品药具、废油漆、餐巾纸、烟头等,以及食堂经营产生的餐厨垃圾);其他可回收物(主要包括废弃计算机、投影仪、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电视机、空调以及废弃交通工具及办公家具等)。

一要强化教育培训,将生活垃圾分类教育作为干部职工培训的重要内容,定期组织参加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测试,做到人人知晓分类;将生活垃圾分类融入机关日常管理之中,作为日常行为规范,引导人人参与践行。二要完善分类设施,根据实际,因地制宜地配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与暂存空间。按照便捷、安全的原则,集中设置有害垃圾收集容器;在食堂与就餐区域设置餐厨垃圾、其他垃圾收集容器。三要倡导绿色办公,推进信息系统建设和数据共享共用,积极推行无纸化办公,全面实施纸张双面打印,提倡重复使用,推行可更换笔芯的中性笔,减少一次性物品使用。

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新华社区服务中心,各有关职能部门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9年6月10日—7月14日)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垃圾分类工作,加强舆论宣传工作,充分运用相关宣传平台,传播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营造垃圾分类人人有责、人人动手、人人共享的社会气氛;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分类知识宣传活动,利用户外显示屏、高杆广告、广告牌、公交车站等固定载体,公交车、出租车等移动载体持续进行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努力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集中治理阶段(2019年7月15日—11月29日)

五个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率先开展垃圾强制分类,严格落实垃圾强制分类标准要求,对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等实行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要着重做好分类投放和分类收集环节日常管理工作,各牵头单位要指导检查示范片区垃圾分类设置容器规范、操作使用等情况,协助实施单位与分类收运单位建立工作对接,并做好分类运输环节的统筹协调;同时强化部门联动,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促进管理与执法有机衔接,集中治理阶段在示范片区范围内开展垃圾强制分类执法检查,县发展改革局要会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教育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等相关部门建立日常执法检查制度,对拒不分类、混装混运、无资质收运等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并在县级主流媒体予以曝光。

(三)建章立制阶段(2019年12月1日以后)

制定完善全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建立健全全县生活垃圾前端投放、中端收运、末端处理体系。建立健全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合理布局全县回收网点和分拣中心;加快易腐垃圾收运处置,加快配置易腐垃圾收集转运车辆和厨余垃圾转运车辆,改造提升部分生活垃圾转运站,增加厨余垃圾压缩功能或建设厨余垃圾就地处置设施;完善有害垃圾收运体系,加快有害垃圾收集点科学布局,逐步补充完善,提高有害垃圾收运效率;规范其他垃圾收运模式,按照现有生活垃圾收集模式实现分类收运,鼓励创新方式方法,将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全面履责尽责。夯实乡镇、社区工作基础,形成党建引领,居民、居委会、物业等多方力量参与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示范片区建设各有关单位要明确内部管理岗位和职责,落实专(兼)职工作人员专项管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切实加强执法监督。加大对2019年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相关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县直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单位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三)切实做好宣传引导。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要制定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引导行动计划,编制生活垃圾分类科普宣传手册,制作公益广告宣传片,在示范片区开办互动栏目,吸引更多单位、片区进行现场参观、学习,不断提升广大群众垃圾分类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浓厚氛围。

(四)切实创新体制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撬动作用,通过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推行市场化服务计量收费模式。提高回收效率,建立健全物业、社区、街道、环卫等部门协同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的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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